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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电子认证」模式

建立「电子认证」系统有两种基本模式。

直接认证

当使用者与服务供货商在信赖的关系下容许彼此交换及核对凭证时,可进行直接认证。直接认证要求使用者出示凭证,典型例子有用户名称和密码。服务供货商利用这些凭证来认证使用者的要求。

中介的认证

在使用者与服务供货商并无共享直接信赖关系的情况下,可用「中介人」来进行认证。中介人对使用者作出认证,并发出「安全断言」,服务供货商以此来认证使用者。

下表显示两种模式之间的比较。

观点 直接认证 中介的认证
信赖关系 服务供货商与使用者直接建立信赖。 服务供货商对与使用者进行认证的中介人建立信赖。
基本设施支援 直接认证能与大部分基础建设一起运作。 中介的认证需要基础建设支援使用「安全断言」。
跨领域接达 每项接连到不同服务的要求都要认证。 同一宣称可用于接达组织内所有服务。
用法例子 直接用户名称和密码认证。 以公开密码匙基础建设为本的认证
利用核证机关的验证服务(即嵌入性通讯协议)。

联邦系统
由联邦内的成员互相认证彼此各自的使用者,以保证他们可接达到其他成员所提供的服务。
 2007 | 重要告示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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